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新城一路加油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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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30 更新时间:2021年07月12日18:59:57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344(2021)

项目名称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新城一路加油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423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志龙。营业场所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公司经营范围是天然气的零售;销售;燃气具及其配件、长输管网、管材管件、仪器仪表、成品油零售、润滑油、石蜡、化工产品;天然气集中供热;汽车清洗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建项目加油站在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新区一路加气站预留空地建设,于20202月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商务局关于同意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新城一路加油站项目的批复。建设地址位于喀什市东城区,新区一路西侧、纬十一路南侧。

拟建项目总占地6694.07m2,拟新建加油机罩棚占地面积约560m2,油罐区占地面积约164.4m2。加油站拟建设4座埋地卧式储罐,其中330m3汽油罐、150m3柴油罐,4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加油站与已建的加气部分按照合建站进行设计,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3.1.4可知,拟建的加油站汽油储罐总容积90m3,柴油储罐总容积25m3(柴油储罐总容积折半计算),油品储罐总容积为115m3,原有的常规加气站已建112m3CNG储气瓶组。因此拟建项目属于一级加油与常规CNG加气合建站。

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安全评价,项目组认为: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新城一路加油站项目站内平面布置满足防火间距要求,采用的工艺及相应设备均符合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应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逐项认真落实,确保拟建项目加油站建成后的安全运营。

安全评价类型

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预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吴立敏

1200000000200328

024493

项目组成员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任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报告编制人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报告审核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1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1.6.15

项目完成日期

2021.6.28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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