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浩宇能源有限公司港城物流园区新丝路加油加气站项目(加油部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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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36 更新时间:2021年07月12日19:02:31 打印此页 关闭

项目公示文件表

                                                记录号:KHPJ-D-330(2021)

项目名称

吐鲁番市浩宇能源有限公司港城物流园区新丝路加油加气站项目(加油部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吐鲁番市浩宇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123日,公司位于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14区高昌路东侧椿树园小区住宅楼17-262。公司法定代表人苏煌敏,经营范围是天然气项目投资管理。

吐鲁番市浩宇能源有限公司港城物流园区新丝路加油加气站项目属于加油加气合建站,站内总占地面积6665.52m2,其中建筑面积1607.2m2,加油加气罩棚为1019.2m2,油罐区113.98m2。加油部分建设有4座埋地卧式储罐,其中230m3汽油罐、230m3柴油罐。4台双枪加油机(两汽两柴),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50156-2012的要求,加油部分汽油储罐总容积60m3,柴油储罐总容积30m3(柴油储罐总容积折半计算),油品储罐总容积为90m3,加气部分属于CNG加气子站,设置有一座6m3CNG储气瓶组,通过计算,本项目属于二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该加油站于2020年开工建设,20215月基本建成完成,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油部分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新商市运函(2019153号,由新疆国安建设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完成了安全预评价阶段的工作,并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由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现阶段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取得,由管家婆一码一肖资料大全四柱预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项目组认为:加油部分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间距符合要求,平面布置、设备设施、工艺、消防、电气及防雷防静电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针对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投入的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到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落实较好,公用工程保障有力,安全条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安全验收的条件。

安全评价类型

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姓名

从业证件编号

从业信息识别号

项目负责人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项目组成员

祁金虎

S011065000110192003297

038422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孟高阳

1700000000301901

030949

任亮

1700000000301936

030952

报告编制人

熊金鑫

S011065000110193002540

038424

报告审核人

岩毅

S011065000110192003243

038423

过程控制负责人

柳顺泰

1800000000301322

031818

技术负责人

苟正华

1100000000100279

012524

现场检查日期

2021.6.3

项目完成日期

2021.6.16

 

 

 

 

 

 

 

现场照片